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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分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

时间:2014-04-04 22:40:25  来源:  作者:gdura

    为了加强广东省泌尿生殖协会的组织管理,完善组织建设,发挥组织作用,提高组织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泌尿生殖协会章程》,设立专科分会(专业委员会)(下称“分会”)。为规范分会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分会是在协会理事会领导下的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不另订《章程》,不另立银行帐号(在协会总帐中设专帐),不再设分支机构。名称为“广东省泌尿生殖协会XX分会(专业委员会)”。


一、分会职责与任务
  1、组织我省本专业医务人员学习和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从业标准和规范, 建立专业培训和准入制度,规范医务人员的从业行为。
  2、反映本专业医务人员的困惑和诉求,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构建医务人员与政府职能管理部门、社会学术团体、医学刊物出版社等相互交流沟通的组织平台。
  3、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系统性专业培训,加强本专业医务人员与国内外同行、专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开展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4、推广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成果,加强与有关政府部门、生产研发公司联系、合作,促进医学科技与临床应用相互转化。
  5、扶持社会办医,规范其医疗行为,积极关心、帮助基层单位和医疗资源薄弱地区,缩小与先进医疗水平的差距。
  6、发展会员。
  7、承办卫生行政部门、相关部门、协会委托和交办的工作。


二、申请成立分会的条件
  凡申请成立分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进步,其专业研究领域已形成相对独立的体系,不与本团体现有的专业委员会相重复。
  (二)基本形成覆盖全省的不同层次的专业队伍,有学术造诣较深的带头人和一批热心协会工作、有一定学术水平的骨干力量。
  (三)具备独立开展本专业国内外学术活动的能力。
  (四)服从协会领导,按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三、分会组建程序
  (一)提交申请
    1、书面申请报告包括成立分会的目的、任务、活动内容、本专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以及现有专业队伍等情况。
    2、发起人情况:须由我省三家以上具有三级医院资质的5-10名本专业有代表性、影响力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签名作为发起人。
  (二)协会审核
    协会收到发起人的申请后,在听取有关分会及相关人员意见,并作专题研究后2个月内复函。
  (三)筹备组建
    1、成立筹备组
    发起人在收到协会同意组建分会的正式批复后,在协会领导下,成立筹备组,在半年内完成分会组建工作,半年内未能完成组建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成立资格。
    2、制定组建方案
    筹备组需讨论并制定筹备工作方案,包括分会工作任务、组织架构、委员分配方案、分会成立的时间、地点、大会议程、经费筹集等。在充分考虑代表性及学术地位原则上,兼顾民主、和谐,统筹安排分会委员名单、常务委员名单以及正副主委人选,形成决议方案上报协会。
  (四)核准成立
    1、筹备组拟定分会委员分配方案,经协会审核后,由协会向有关单位人员发出相关的申请表格。
    2、根据各委员递交的申请表,筹备组讨论协商后,拟定分会委员会名单,提交协会审定。
    3、协会审议确定分会委员会名单
  (五)成立会议
    召开成立大会,分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委员名单由协会以文件的形式公布。


四、分会委员会设置
  1、新建分会委员会一般由30名以上委员组成,其中常委人数一般不超过委员总数的1/3,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4-9名;分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为3年,主任委员原则上任期1届,在任期内积极主动完成协会任务,受到协会表彰可连任。
  2、委员应是具代表性和一定工作能力的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以上医务人员。委员名额分配应考虑专业发展和地区的合理分布,不宜过分集中,一个分会内三甲医院同一科室委员数不超过5人,二甲医院同一科室委员数不超过3人,当选为委员即自然成为本会会员。
  3、副主任委员须具有正高职称,副主任委员原则上最多担任本协会2个分支机构副主任委员职务
  4、主任委员须具有正高职称,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岁,主任委员不兼任其它同级学(协)会及本协会分支机构主任委员职务,但可再担任1个本协会分支机构副主任委员职务。
  5、分会设秘书1-2名负责分会日常事务性工作,由主任委员从常务委员或委员中聘任。
  6、各分支机构若需要可设名誉主委或顾问。
  7、筹备组拟定新建分会委员名额分配方案,经协会审核后,由协会向有关单位人员发出相关的申请表格。
  8、根据各委员的申请表,筹备组经讨论协商后,拟定分会委员会名单,提交协会审定。
  9、新成立的分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委员,由协会审定并在成立大会时以文件的形式公布。换届的主委、副主委、常委、委员人选由上一届委员会常委会提出,协会审核,在换届大会上选举产生。


五、分会活动的监管
  (一)分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常务委员、主任委员会议,每年11月份向协会报送当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的工作计划。
  (二)分会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全省(全国)性的年会(研讨会、论坛等),举办一次全省性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班,举办两次泌尿生殖专家走基层,有条件的分会还可开展相关活动(科研、义诊等)。


六、财务管理
  (一)分会开展工作,凡涉及经济往来业务统一由协会财务负责管理,协会财务为分会设立专帐。
  (二)分会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分会的财务签收、报销等管理工作,并在协会财务室签名备案。
  (三)分会开展业务工作, 统一使用协会发票。
  (四)分会开展业务发生的正常成本,经办人凭有效发票到协会财务在该分会专帐中办理报销手续。
  (五)根据《会计法》和《税法》,开出发票要当月结清,不能拖延。分会开展业务应在当月将该业务的收入与协会财务进行结算,如违反规定被税务机关处罚的,则由分会负责人负责。
  (六)各分会开展业务活动,在协会领用的物品,会后应列出清单交财务核算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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